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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水安[2008]2

 

根据《水利部关于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明发(200814号)精神,为配合今年6月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今年4月至11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办,中国水利报社与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协调,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体参赛活动。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生产施工作业人员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发动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各单位还可以结合这次竞赛活动,在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筹备阶段(45月)

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和竞赛试题。需要订购竞赛学习材料和试题的单位,请于20085月底前与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安全卫生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01063203602;传真:01063203417)。

2、学习答题阶段(68月)

6月份在《中国水利报》开辟专栏,每期连续登载安全生产知识。6月中旬在《中国水利报》上刊登《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试题》。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组织编写的《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答题截止日期为20088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各参赛单位将本单位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053;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2号;电话:01063202737)。

3、评审奖励阶段(911月)

由竞赛组委会组织阅卷、评审和抽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获奖个人颁发奖金。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水利报》上公布。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85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人数和奖金分别为:

1、一等奖5名, 奖金800元;

2、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

3、三等奖20名,奖金300元;

4、鼓励奖50名,奖金100元;

由竞赛组委会从全部正确的有效答题卡中抽出。

(二)组织奖20名。竞赛组委会从各参赛单位中根据竞赛活动组织工作、参赛人员数量和答题正确率进行评选,并颁发证书。

各单位可对本地区、本单位竞赛活动开展好的单位、部门及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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