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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办人教函〔2008〕533号

 

 

关于开展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中期检查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自实施以来,在各地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今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时间已经过半。为准确掌握各地、各领域工程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推进工程的实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我部决定于近期开展工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实施以来总体情况;

(二)2008年工程实施主要情况;

(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进一步推进工程实施的主要安排;

(五)工程实施的有关统计数据(参见附表)。

二、检查程序

(一)各单位自查。920日前,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和地方水利(水务)厅局对本单位、本地区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930日前报送至我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自查报告需包括以上检查内容。若各单位、各地区开展了有创新、有特点的工程项目,请将有关经验材料一并报送我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二)重点抽查。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进一步了解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三)总结通报检查结果。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对工程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将检查结果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罗涛

联系电话:010-63205023

电子邮件:rencai@mwr.gov.cn

 

 

附件: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情况统计表

 

 

 

 

                                                             水利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情况统计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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